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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緊急災害應變措施及檢查辦法 第8條

醫院應設置緊急災害之通訊設備及相關設施,並建立通訊與聯繫之標準作業方式。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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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