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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迦收入保險試辦及補助辦法 第17條

再保險契約應依本會所定之再保險費率及再保險契約條款定之。 本保險之再保險契約與原保險契約同時生效。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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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