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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險業募集設立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 第26條

銀行及保險公司之募集設立應依本準則規定編製公開說明書。 前項規定以外之其他金融業募集設立,本會得指定適用本準則編製公開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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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