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金融控股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 第33條

金融控股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第33條

金融控股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前將次一年度稽核計畫及每會計年度終 了後二個月內將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依規定格式以網際網 路資訊系統申報主管機關備查。
AI 白話解釋
← 第32條看 金融控股公司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 全文第3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