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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控股公司結合案件審查辦法 第4條

依本辦法第二條規定須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提出申報者,應依公平交易委員會所定格式提出事業結合申報書並檢具相關資料。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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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