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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業辦理限額支票及限額保證支票存款業務辦法 第15條

本存戶所簽發之限額保證支票,得持向往來之金融業所屬各聯行於驗明存 戶印鑑卡後兌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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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