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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24條

營業執照登載之事項變更時,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並換發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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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