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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
› 第36條
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36條
跨行金融資訊網路事業內部稽核單位對營業、財務、資產保管及資訊單位每年至少應辦理一次一般查核及一次專案查核,對其他管理單位每年至少應辦理一次專案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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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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