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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資產證券化條例 第102條

特殊目的公司或受託機構依本條例對非特定人公開招募之資產基礎證券或受益證券,應經主管機關認可之信用評等機構評定其評等等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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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