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金融資訊服務中心作業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 › 第8條

金融資訊服務中心作業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8條

業務推展部職掌如左: 一、各項經營計畫之研擬及考核事項。 二、跨行業務營運有關事項。 三、跨行業務之推廣事項。 四、跨行業務規章之訂定與修正事項。 五、跨行業務輸出入資料及媒體之審核與管制事項。 六、其他有關業務推展事項。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金融資訊服務中心作業基金管理委員會設置辦法 全文第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