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鉛中毒預防規則 › 第37條

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37條

雇主使勞工從事鉛作業時,應於作業場所備置指甲刷、肥皂或適當溶液等洗手、漱口用之盥洗設備,供給作業勞工洗滌,以避免鉛塵之污染。
AI 白話解釋
← 第36條看 鉛中毒預防規則 全文第3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