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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50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六月三十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三日施行;一百十三年六月十三日修正發布之第二十六條第二項、第三十一條第二項至第五項、第三十一條之一,自一百十四年七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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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