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銀行金融債券發行辦法 › 第2條

銀行金融債券發行辦法 第2條

儲蓄銀行及專業銀行 (以下簡稱銀行) 申請發行國內外金融債券,除法律 另有規定外,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 第1條看 銀行金融債券發行辦法 全文第3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