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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機關及人事機構業務處理辦法 第10條

公務人員年終考績考成案除臺灣省政府所屬各機關及地方民意機關委任人 員由各機關逕送銓敘機關外,仍循送審程序辦理,但簡任人員毋須經主管 院核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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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