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銓敘機關及人事機構業務處理辦法
› 第26條
銓敘機關及人事機構業務處理辦法 第26條
各機關原送本部之人事異動報表改為年報,定每年元月底報送一次,其餘 職等與職稱別月報表,全國各級機關現任公務人員職等與職稱別報表,全 國各級機關現任公務人員年齡與薪俸別報表,全國各級機關現任公務人員 任職年資與薪俸別報表,全國各級機關現任公務人員學經歷考試與工作種 類別報表,全國各級機關現任公務人員籍貫與職等別報表,全國各級機關 額外及臨時人員報表等七種報表,簡化合併為公務人員人事資料報表一種 ,於每年元月底前編報,其格式如附表 (四) 。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25條
看 銓敘機關及人事機構業務處理辦法 全文
第27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