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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機關及人事機構業務處理辦法 第27條

各主管機關人事機構,除前條規定者外,應儘可能減少各種表報,以減輕 下級機關人事機構之業務負擔。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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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