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銓敘部銓敘審查委員會會議規則 第9條

提案討論案件未奉核定前不得洩漏,其經本會會議決議須簽報部長核示者 ,主管司應就事實及引用法規詳加分析,儘速處理,並將結果提出本會會 議報告。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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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