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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及壓力容器製造設施標準 第7條

製造供作鍋爐或第一種壓力容器胴體用大直徑鋼管時,其製造設施,依第 三條第一項第二款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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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