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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軍事運輸作業規則 第49條

國軍官兵乘坐火車違規者,准由鐵路機關或憲兵司令部函請各總司令部令 飭所隸單位查明議處,國防部及軍運主管機關,為明瞭各用證單位使用與 違規處理情形,必要時得派員抽查。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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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