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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準則 第32條

開發單位應預測評估開發行為改變地形地貌對下游及鄰近地區排水系統之影響,並納入環境保護對策。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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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