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 第17條

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第17條

關務人員之考績,除依本條例規定者外,適用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規定。
AI 白話解釋
← 第16條看 關務人員人事條例 全文第1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