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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配額實施辦法 第18條

依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增加關稅配額數量之實施,除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外,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依本法第七十二條設定關稅配額之實施,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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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