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陸域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 第13條

陸域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第13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AI 白話解釋
← 第12條看 陸域自然地景與自然紀念物指定及廢止審查辦法 全文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