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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刑法 第8條

本法所稱長官,謂有命令權或職務在上之軍官、士官。 本法所稱上官,謂前項以外,而官階在上之軍官、士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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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