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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官士官職務交接規則 第15條

主管任職布達、宣誓及原任官頒授勛獎儀式等得於禮堂、操場、辦公室舉行,其部屬得全體參加,或派必要幹部代表參加。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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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