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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海空軍軍旗條例施行細則 第61條

編併裁撤單位,應將所領胂旗,呈繳原製頒單位保管,或經核准後自行焚燬。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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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