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 第18條

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第18條

存款人死亡,如無遺族在臺,可由其生前合法遺囑之受贈人,按臺灣銀行一般存款辦法辦理解約。但無合法遺囑受贈人,依退除役官兵死亡無人繼承遺產管理辦法,移交輔導會保管。
AI 白話解釋
← 第17條看 陸海空軍退伍除役軍官士官退除給與及保險退伍給付優惠存款辦法 全文第19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