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 第8條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8條

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之應備文件中,有經政府機關(構)或國營事業機構開具之證明文件,且得由中央主管機關自網路查知者,雇主得予免附。 前項免附之文件,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
AI 白話解釋
← 第7條看 雇主聘僱外國人許可及管理辦法 全文第8-1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