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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事業網路互連管理辦法 第19條

第一類電信事業間之網路通信,其通信費之處理,依本節規定,本節未規定者,由第一類電信事業協商定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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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