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
法規
立委
選舉
金流
指南
議題
更多 ▾
本週國會
找我的立委
國會數據分析
政府首長
地方政府
委員會
政黨
公投
民調
連署
立場測驗
2026 選舉
AI 問
常見問題
🔍 搜尋
政治雷達
›
法律
›
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 第2條
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第2條
本規則名詞定義如下: 一、電信工程人員:指負責及監督電信事業之電信設備施工、維護及運用之人員,或連接公眾電信網路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之人員。 二、電信工程業:指從事連接電信事業間電信設備互連,及電信事業交換機房總配線設備至用戶建築物內之用戶終端設備間之電信設備施工及維護工程者。
AI 白話解釋
點此用 AI 白話解釋這一條 →
← 第1條
看 電信工程人員資格取得與遴用及電信工程業管理規則 全文
第3條 →
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驗證後投票
為防灌票,投票需驗證身分證與手機。
資料只在你的裝置驗證並加密雜湊,原始號碼不會上傳或儲存
,僅用於「同一人同題只能投一次」。
身分證字號
*必填
手機號碼
*必填
取消
確認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