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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線路設置維護遷移及租桿掛線規則 第10條

電信線路得附掛於橋樑上,其掛設位置,規定如左: 一、掛設線路不得低於橋下縱橫樑。 二、掛設橋翼下面者應設於下游側。如確需附掛於上游側時,應採取適當 之保護措施。 三、避免附掛於直接受日光照射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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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