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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線路設置維護遷移及租桿掛線規則 第14條

電信線路通過鐵路設置時,應繕具圖說,函請鐵路機構同意,其需穿越軌 道之地下管線土木工程部分,應洽請鐵路機構代為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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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