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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調度原則綱要 第8條

輸配電業應於調度日依短期電力調度運用計畫內容及線上即時安全分析結果,執行即時電力調度,並依調度情形滾動檢討系統發電排程、備轉容量、電力潮流、故障電流及電力系統穩定度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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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