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身學習節目之認定基準如下:
一、配合社會需要,增進國民知識之節目。
二、闡揚科學新知,指導各種職業技能之節目。
三、介紹有關國民生活素養、公共道德、體育、衛生、醫療、保健與家事
常識及宣導法治觀念與禮讓精神,以協助推行生活教育及倫理教育之
節目。
四、充實鄉土史地知識,闡揚固有文化,激發愛家、愛鄉、愛國情操之節
目。
五、提供文學、藝術、音樂、美術、舞蹈等內容,以陶冶國民性情,提高
鑑賞能力之節目。
六、依據教育法規規定,製作空中教學或學校輔助教學節目。
七、其他增進個人從事各類學習活動之相關節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