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電影片與其廣告片審議分級處理及廣告宣傳品使用辦法 › 第3條

電影片與其廣告片審議分級處理及廣告宣傳品使用辦法 第3條

依本法第十條第五項規定申請複審者,應填具申請書,連同審議費、分級證明費及下列文件、資料,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申請: 一、申請複審之理由。 二、中央主管機關原核發之分級證明。 三、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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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