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 第7條

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第7條

合於下列規定之一者,得任高級技術員: 一、專科以上學校電機科畢業者。 二、高等考試或相當於高等考試之特種考試電機工程科及格者。 三、具有電機技師資格者。 四、工業配線工甲級技術士檢定合格者。
AI 白話解釋
← 第6條看 電氣技術人員管理規則 全文第8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