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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著作強制授權申請許可及使用報酬辦法 第11條

著作權專責機關許可強制授權者,應公告並通知申請人、音樂著作著作財產權人及其代理人,其音樂著作已專屬授權者,應通知專屬授權之被授權人及其代理人。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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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