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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軍官預備士官選訓服役實施辦法 第21條

國防工業訓儲預備軍官及預備士官之甄選作業要點,由國防部會商有關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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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