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預算法 › 第43條

預算法 第43條

各主管機關應將其機關單位之歲出概算,排列優先順序,供立法院審議之參考。 前項規定,於中央主計機關編列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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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