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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法 第52條

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定。但該條件或期限為法律所不許者,不在此限。 立法院就預算案所為之附帶決議,應由各該機關單位參照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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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