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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隊人員管理規則 第17條

領隊人員評量測驗華語領隊人員類科評量應測科目均採測驗式試題,其科目如下: 一、領隊執業實務。 二、領隊執業法規。 三、觀光資源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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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