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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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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災震災火災爆炸火山災害潛勢資料公開辦法 第4條
震災之災害潛勢資料公開項目及公開機關如下: 一、活動斷層分布圖: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二、土壤液化潛勢分布圖: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三、海嘯潛勢區域:內政部消防署。 火山災害之災害潛勢資料公開項目為火山活動觀測,公開機關為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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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
(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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