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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規則 第17條

自由氣球不得於 B 類、C 類、D 類及 E 類地表空域飛航。但經民航局核准者,不在此限。 無人氣球應依附錄一規定操作,並應儘可能減低對人員、財產或其他航空器之妨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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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