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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規則 第44條

已建立自動回報監視協議之航空器,如變化值超過自動回報監視協定之設定值時,應自動經由資料鏈結通知飛航服務單位。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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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