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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規程修編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8條

本辦法如有修正,應先提送本會會議通過後,由民用航空局按法規作業程 序辦理之。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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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