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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31條

前條產品輸入之查驗及申報,中央主管機關得委任、委託相關機關(構)、法人或團體辦理。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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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