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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業者衛生安全管理驗證及委託驗證管理辦法 第19條

受託者違反本辦法規定者,由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四十八條之一規定處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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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