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 › 第3條

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 第3條

中央主管機關為前條之委託時,應以公開遴選方式決定受託機構。
AI 白話解釋
← 第2條看 食品與相關產品查驗登記業務委託辦法 全文第4條 →
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