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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衛生安全管理系統驗證機構認證及驗證管理辦法 第18條

食品業者不得於產品容器或外包裝上,標示其取得驗證意旨之文字、圖片或條碼。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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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