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雷達法律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 第10條

飲用水連續供水固定設備使用及維護管理辦法 第10條

飲用水設備管理單位應將每一飲用水設備水質檢驗及設備維護紀錄表置於該設備明顯處,並備主管機關查核。
AI 白話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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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開放資料)。AI 白話僅供理解,正式適用以官方條文為準。